通信、计算机网络工程、系统集成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销售通讯设备、电子产品、仪表仪器、文化用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五金交电;货物进出口;代理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;租赁建筑工程机械、建筑工程设备;通讯产品维修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